假释撤销的具体情形有哪些?

武义刑事律师 2025-04-25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八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,假释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:1.在假释考验期内又故意犯罪;2.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,情节严重;3.逃避监督管理或干扰执行假释。此三种情况将导致假释被撤销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八十三条: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,如果作出假释的是中级人民法院,并且在假释考验期限内,故意犯罪又提交到原执行机关,或者发现不符合假释条件,由原执行机关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,可以撤销假释,让其继续执行刑罚。对于没有完成数罪并罚的全部刑罚的,被撤销假释的,应当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。如果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,犯新的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,原判和新的判决分别执行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〉第三十条、第三十一条、第七十八条、第八十二条、第八十三条、第八十四条和相关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九条:对于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,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罪的,应当撤销假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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